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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还建房成本加计扣除问题的探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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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还建房多见于旧城改造和棚改项目,与此相关的税收问题,大家也是层出不穷。看看实务中大家都关注哪些问题:

拆迁还建税收问题学习:

拆迁还建行为土地成本的确认

“拆迁还建”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?


这里,我们就还建房成本加计扣除的问题,作一探讨。直接看案例:


房地产企业本地安置项目,建造100平方米的住宅10套,还建4套,销售6套。每套市场价100万元,建造成本80万元(不含土地成本)。分析土地增值税税负。


土地增值税的流程是:确认收入,确认扣除,计算增值额。我们仅仅考虑扣除的土地成本、开发成本、加计扣除,不考虑开发费用以及税金。

还建的4套房子:

(1)视同销售收入:400万元。

(2)扣除:第一项400万元、第二项开发成本为0;第三项加计扣除80万元。

(3)增值额:400-480=-80万元。


还建的4套房子是负增值(主要原因是成本加计扣除部分),而销售的6套房子有可能是正增值,二者互相弥补,冲减了增值额,减少了整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税负。

这样的结果,房企的财务满心欢喜,不过,王老师提出了不同的观点,具体分析,大家可以品鉴王老师的力作《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》,另外,对于“拆迁还建”业务,在《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》一书中也有系列问题的分析。



王皓鹏老师《土地增值税清算系列》微课当前最新税收政策为依托,结合独到的清算实务经验,着眼房企如何科学合理规划清算项目、如何准确把握收入与扣除项目的风险点,如何把控清算时机等关键问题。通过线上8大模块、21课时、120多个实务处理点,让您掌握土增清算数据采集来源及计算方法、技巧,综合运用收入、扣除知识,轻松进行土增清算,准确进行土增申报填报,达到独立清算的效果!最终成为土增清算实战高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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